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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试点
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备案的函

发布日期:2025-4-18 文号:中就培函〔2025〕32号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你单位《交通运输部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方案》收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22〕14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同意试点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有关要求,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经评估论证,同意对你单位面向交通运输部门所属单位职工试点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进行备案。机构备案号为Y0042,试点有效期自2025年4月至2028年3月。备案信息与评价范围以发布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的内容为准。

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请你单位严格依据有关政策要求,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附件:

认定机构信息与认定范围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2025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认定机构信息与认定范围


机 构 名 称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机 构 简 称

交通运输部
职业资格中心

备案号

Y0042

机 构 类 型

用人单位

评 价 对 象

交通运输部门
所属单位职工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240号通联大厦

备案有效期

2025年4月—2028年3月

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

职 业 名 称

职 业 编 码

工种/职业方向

级 别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4-02-02-07

5、4、3、2、1

水上救生员

4-02-03-04

船艇救生员

5、4、3、2、1

水上救生员

4-02-03-04

潜水救生员

5、4、3、2、1

水上救生员

4-02-03-04

直升机救生员

5、4、3、2、1

航标工

4-02-03-05

无线电航标工

5、4、3、2、1

航标工

4-02-03-05

视觉航标工

5、4、3、2、1

汽车维修工

4-12-01-01

汽车维修检验工

5、4、3、2、1

汽车维修工

4-12-01-01

汽车机械维修工

5、4、3、2、1

汽车维修工

4-12-01-01

汽车电器维修工

5、4、3、2、1

汽车维修工

4-12-01-01

汽车玻璃维修工

5、4、3

汽车维修工

4-12-01-01

汽车美容装潢工

5、4

汽车维修工

4-12-01-01

汽车车身整形修复工

5、4、3、2、1

汽车维修工

4-12-01-01

汽车车身涂装修复工

5、4、3、2、1

汽车维修工

4-12-01-01

二手车整备工

5、4、3、2、1

汽车维修工

4-12-01-01

新能源汽车维修工

5、4、3、2、1

公路养护工

6-29-02-04

道路巡视养护工

5、4、3、2、1

公路养护工

6-29-02-04

桥梁巡视养护工

5、4、3、2、1

公路养护工

6-29-02-04

隧道巡视养护工

5、4、3、2、1

桥隧工

6-29-02-05

桥梁工

5、4、3、2、1

桥隧工

6-29-02-05

隧道工

5、4、3、2、1

船闸及升船机运管员

6-30-04-03

船闸及升船机运行员

5、4、3、2、1

船闸及升船机运管员

6-30-04-03

船舶过闸及升船机调度员

5、4、3、2、1

船闸及升船机运管员

6-30-04-03

船闸及升船机水工员

5、4、3、2、1

潜水员

6-30-04-04

空气潜水员

5、4、3、2、1

潜水员

6-30-04-04

混合气潜水员

4、3、2、1

潜水员

6-30-04-04

饱和潜水员

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