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标准:录音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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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中就培函[2010]14号)
国家职业标准:录音师

  职业名称:录音师

  职业定义:从事广播、影视、舞台、音像、广告、网络、会议等声音录音、制作的人员。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分五个等级

       助理录音师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录音师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中级录音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录音技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录音师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来源:  更新时间:2006-08-3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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