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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考评员的管理

    一、 考评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技术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威望。

    * 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应模块较高的操作技能。

    * 具有相当于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能职称和资格证书。

    二、 考评员的申报和审批程序:

    * 符合考评员任职条件,本人提出申请,经其所在单位推荐,填写考评员审批表,并提交必要的资格和业绩证明材料。

    * 地方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定专家组审查核实申报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签署同意参加培训考核的初审意见后报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根据各地申报的初审意见和资料,组织考评员任职资格培训和资格认证考核,对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颁发"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评员资格证书"。

    * 开展智能化考试的ATA授权考试站,至少要有一名网络管理员和两名考评员,网络管理员需事先参加ATA认证培训。

    三、 考评员的职责:

    * 完成考试站分配的工作,按规定要求实施考务管理。

    * 执行考场监督,处理考场异常情况。

    * 汇总考试结果,评判考试成绩,管理考试资料。

    * 严格执行考试规程和亲属回避制度,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违规违纪要求。

    * 进行考试工作研究,为考试的发展和完善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 考评员的管理:

    * 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日常管理,每年指定专家组对考评员参加考试工作的表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的评价报告备查。

    * 考评员每二年复审一次。复审的主要内容是: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现,掌握专业学科新进展的情况,遵规守纪情况,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和职务变动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经复审合格者由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考评员资格证书上加盖复审印章。未经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评员资格,注销考评员资格证书。

    * 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工作成绩优秀的考评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规定徇私舞弊者,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考评员资格的处分。



来源: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办公室  更新时间:2005-07-1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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