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闻排行 |
 |
|
|
|
|
 |
浙江省海盐县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
|
|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政府《关于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切实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海盐县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从政策上鼓励劳动者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从而推进海盐县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
《意见》明确了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目标:以机械标准件、高档纸制品、化纤、新型建材和电子仪器仪表等五大产业为重点,制订“五年三千”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培养一批年轻技师。力争本县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数量每年以15%的幅度增长,高级工及以上等级的技能型人才占技工队伍总数的比重逐步得到提高,初步建立起一支以中级技工为主体、高级技能人才为龙头的结构相对合理、能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的技术工人队伍。
《意见》要求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增强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能力:一是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二是指导企业建立初、中、高技能等级相协调的职工培训体系;三是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四是积极发挥各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五是组织开展各种职业技能竞赛,推动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各种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意见》提出要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拓宽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一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建立起以职业能力为导向、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二是优化本县高技能人才培养环境,认真实施“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准入制度,开辟高技能人才的“绿色通道”。
《意见》明确设立政府专项资金,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一是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政府扶持机制,凡经县劳动保障局审核同意,个人参加相应工种高级工以上等级培训,并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500元的培训经费补助;凡经县劳动保障局批准,由企业组织高级工、技师培训的,按取证人数给予人均500元的经费补助。二是规定企业按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并保证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的经费不少于企业培训经费的30%。
《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政策,建立起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激励机制:一是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使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在培养、使用和待遇上同等对待;二是建立技术工人岗位津贴制度。对聘任的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技术等级津贴由企业每月分别补贴80元、150元、200元和300元;三是建立“职业技能带头人”制度、“技术能手”评选和奖励制度,对获奖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扭转当前社会上还存在着的重学历教育、轻职业教育,重学历文凭、轻职业技能的传统观念,营造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使高技能人才像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一样,受到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成为劳动者的普遍追求和选择;有利于引导和激励广大技术技能劳动者爱岗敬业,拼搏进取,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从而促进海盐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来源:浙江省海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
| 来源: 更新时间:2006-07-27 阅读次数: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