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工作网概述
 
 
返回首页
 
新闻排行  
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50号)
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50号)
关于调查行业典型企事业单位相关职业(工种)及岗位(职位)基本情况的函(人社厅函[2010]86号)
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50号)
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50号)
关于调查行业典型企事业单位相关职业(工种)及岗位(职位)基本情况的函(人社厅函[2010]86号)
关于调查行业典型企事业单位相关职业(工种)及岗位(职位)基本情况的函(人社厅函[2010]86号)
关于进一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3号)
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50号)
关于做好2010年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中就培函[2010]14号)
职业资格工作网概述
  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简称工作网)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的原则,为全国各级鉴定机构建设的、运行在互联网上的远程协同工作系统、管理信息化系统和社会公众服务系统。
  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支持的业务范围涵盖了国家职业标准、职业培训、鉴定题库、鉴定考务、全国统考、质量管理、统计分析与决策支持等领域;服务对象包括全国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等,同时为全国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决策支持服务。
  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支持各类管理模式,包括:属地化管理模式、行业鉴定管理模式、全国统考管理模式、企业内鉴定管理模式、院校鉴定管理模式和各类试点工作管理模式。为全国各级鉴定机构提供了相应的工作管理平台,主要包括:部级平台、省级平台、地市级平台、所站级平台,还包括行业鉴定平台、企业内鉴定平台、院校鉴定平台、高技能人才平台,同时为全国企事业用人单位、社会公众提供国家资格鉴定相关的服务平台。

   一、职业资格工作网建设指导思想
  (一)工作网围绕劳动保障事业的中心工作,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建立起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化运行方式。
  (二)依据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遵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的原则组织建设工作。
  (三)遵循可靠性、开放性、扩展性、易用性、安全性原则,建立起覆盖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及相关领域的工作网络系统。
  (四)运行管理上采取分级管理的原则,结构上采用开放的平台,中央进行主系统建设,地方和行业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进行部分应用系统的开发和功能扩展。

  二、职业资格工作网的建设目标
  (一)建立工作网技术标准体系。通过在线化处理,整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管理手、段、管理方法和管理系统,集成业务工作标准与操作、反馈流程,形成一套操作性较强的规范化接口、数据、开发、运营等技术标准体系。
  (二)建立国家职业资格数据库。通过工作网的实施,建立国家职业资格中央数据库,包括国家职业标准库、培训教材库、职业资格考试题库、职业资格证书信息库、技能人才和专家库等。
  (三)实现国家职业资格业务工作信息处理与管理的网络化。通过工作网的实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可以获得大量的信息数据并对其加以实时处理,获取内外部的分析资料,进而提高鉴定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支持网上考试。通过工作网的实施,实现网上智能化考试及考务管理工作。
  (五)支持数字化决策。通过工作网的实施,逐步完善数据库决策支持系统,建立多渠道信息采集机制,实现包括统计分析、预测分析、监测预警、网上调查和政策评价在内的多层次宏观决策支持。

  三、职业资格工作网建设运行的实施要求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部鉴定中心)承担全国工作网的规划、协调、指导及国家级工作网建设的组织实施和运行管理;工作网试点期间具体负责组织系统开发测试,将原有系统整合到工作网中;组织试点工作,跟踪调查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运行情况;收集工作网试点期间的反馈意见和建议,组织系统修改完善。
  (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属地化分级管理和部门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网的实施;工作网试点期间具体负责工作网运行和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报部鉴定中心和技术支持单位;对所属机构进行组织指导,制订试点的方案和实施计划;将有关技术问题定期向技术支持单位反馈;指定专人负责工作网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三)部鉴定中心指定北京普天合力通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其ICP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030058号)作为工作网技术支持单位,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建设运营及与国家职业资格相关的各类服务。具体负责:
  1、指定专人负责工作网的试点和管理工作。
  2、指定专人以及专用电子邮箱,负责收集部鉴定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并回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出的问题。
  3、确保定期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出的各种问题分类汇总后上报给部鉴定中心指定人员审查和备案。
  4、定期与各省联系工作网的试点情况,并将反馈结果报部鉴定中心。
  (四)系统支持“集中式”与“集中分布式”两种组网模式。根据实际情况,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可各自选择采用集中式标准结构或集中分布式个性化结构。
采用“集中式”的单位,可以利用部鉴定中心统一提供的服务器资源,运行地方或行业工作网业务系统进行工作,从而达到节省投资的目的。
   对于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集中分布式”方案,建立地方工作网中心,采用统一标准和符合工作网建设标准的相关系统,由国家认定的单位负责工作网及其相关网络建设工作。
来源:OSTA网站  更新时间:2004-03-30  阅读次数: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版权信息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技术支持:北京普天合力通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support@pthl.net 电话:010-85282055 京ICP备0810397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