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精神,切实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根据《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相关基础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33号)要求,2008年我部将继续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示范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专业和内容
2008年,高技能人才师资示范性培训在社会急需、院校急缺的十个专业进行。这十个专业分别是:数控机床维修新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新技术、制冷与空调新技术、焊接新技术、维修电工新技术、动画设计与制作、智能楼宇新技术、工业电气自动化、现代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其中,前五个专业由中央财政给予培训补贴,后五个专业由我部委托的相关培训机构按照统一的培训要求开展有偿培训。
高技能人才师资示范性培训以相关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新工艺为主要内容。
二、培训班的设置
根据培训对象的专业素质不同,各专业分两类班进行培训:
一类班:具有高级以上(含高级)教师职称并同时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的专职教师;
二类班:具有技师以上(含技师)职业资格并同时具有相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或同等学力)的专职教师。
三、参加培训的教师条件
参加培训的教师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一)在教学教改、科研革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培养前途的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二)在技工院校教学一线工作,热爱技工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
(三)原则上从事职业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5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四)应符合一类班或二类班相应的专业素质要求。
四、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08年高技能人才师资示范性培训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先启动数控机床维修新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新技术、制冷与空调新技术、动画设计与制作、智能楼宇新技术、工业电气自动化等六个专业,培训主要集中在7至8月份进行。其他专业作为第二批专业将于今年第四季度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
我部面向社会,择优确定了一批培训条件好、社会声誉佳的技工院校、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的培训中心承担高技能人才师资示范性培训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管理。我部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示范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负责对整个培训活动实行全程指导和质量监控,组织专家做好技术服务和评估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师资示范性培训工作,将之作为加强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措施,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做好相应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推荐报名。各地要认真做好参训教师的推荐工作,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对中央财政补贴的培训专业,要严格按照我部分配的名额推荐,并重点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院校基地)、我部高技能培训联合委员会成员单位、积极承担抗震救灾和技能扶贫任务的技工院校倾斜。对有偿培训专业,可参照我部分配的建议名额,组织技工院校自愿推荐教师参加培训。要组织参训教师认真填写《参加2008年第一批高技能人才师资示范性培训人员推荐表》,在此基础上汇总制作本省《参加2008年第一批高技能人才师资示范性培训人员花名册》,并于6月13日前,统一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后传真至项目办。电子版请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制定邮箱。同时,请将上述材料的原件以及被推荐教师的照片(每人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邮寄至项目办。
(三)培训经费。参加数控机床维修新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新技术、制冷与空调新技术培训的人员,其培训费用(如教师讲课费、场地费、实训耗材费、教材资料费等)由中央财政给予补贴,往返交通费和食宿费等由派出单位承担。参加动画设计与制作、智能楼宇新技术、工业电气自动化培训的人员,其培训费、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等均由派出单位承担。
(四)考核和发证。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要认真按照项目办审定的培训大纲和教学计划组织培训和考试。参训教师要认真对照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事先做好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准备,培训期间要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掌握本专业最新知识和技能。对经考试合格者,颁发项目办统一印制的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可作为教师岗位职务聘任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项目办将对获证教师建立档案,纳入高技能人才师资资源库。
项目办联系人:陈志集 陈蕊 谢瑗
联系电话:(010)84661341 84640327 84208449
传 真:(010)84661050
电子邮箱:shizipeixun08@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培训处(邮编:100101)
附件:1.2008年第一批高技能人才师资示范性培训专业和主要内容
2.2008年第一批高技能人才师资示范性培训安排
3.2008年第一批高技能人才师资示范性培训名额分配表(中央财政补贴专业)
4.2008年第一批高技能人才师资示范性培训名额分配建议(有偿培训专业)
5.参加2008年第一批高技能人才师资示范性培训人员推荐表
6.参加2008年第一批高技能人才师资示范性培训人员花名册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08年第一批高技能人才师资示范性培训专业和主要内容
一、数控机床维修新技术
模块1:数控机床机械故障检测与排除;
模块2:数控机床电气故障诊断;
模块3:换刀装置及转台故障检测与维修;
模块4:数控机床企业参观考察。
二、模具设计与制造新技术
模块1:模具结构;
模块2:模具制造工艺;
模块3:模具制造质量控制;
模块4:模具现代技术;
模块5:模具关联知识;
模块6:现代模具企业参观考察。
三、制冷与空调新技术
模块1:制冷空调工质替代;
模块2:电驱动制冷技术;
模块3:压缩机技术;
模块4:活塞式、螺杆式及离心式制冷机组;
模块5:热能驱动制冷技术;
模块6:食品冷冻冷藏新技术;
模块7:空调节能新技术;
模块8:制冷与空调自动控制技术;
模块9:制冷与空调多媒体课件教学应用与示例;
模块10:制冷空调企业参观考察。
四、动画设计与制作
模块1:动画概论;
模块2:动画剧本的创作;
模块3:动画制作;
模块4:动画的后期编辑及合成;
模块5: 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参观考察。
五、智能楼宇新技术
模块1:楼宇BA系统;
模块2:楼宇FA系统;
模块3:楼宇SA系统;
模块4:楼宇OA系统;
模块5:楼宇CA系统;
模块6:智能小区系统;
模块7:现代楼宇企业参观考察。
六、工业电气自动化
模块1:现代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概论;
模块2:电机与电气控制技术;
模块3:可编程控制器技术;
模块4:自动控制技术;
模块5:传感器技术;
模块6:现场总线技术;
模块7:工业触摸屏技术;
模块8:组态软件技术;
模块9:伺服驱动控制器技术;
模块10:矢量变频器技术;
模块11:柔性生产技术;
模块12:自动化生产线参观考察。
附件5 附件6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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