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新闻排行  
劳动保障协理员细目表(三级)
劳动保障协理员细目表(四级)
从学生到技师 距离不再遥远
[烟草行业]烟草专卖管理员岗位技能鉴定题库审定会在津圆满召开
[河北]2008年度“燕赵金牌技师”候选人公示公告
[内蒙古]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工作已经开始
[天津]首次开展《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
关于推荐人员参加2008年第二批高技能人才师资示范培训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函[2008]11号)
[尹蔚民]推广外来务工人员免费技能培训
两项国家职业标准由山东省青岛市承担修订
关于组织2008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网上评选的函(中就培函[2008]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教学研究室:

  根据《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就培发[2008]3号)要求,为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我中心决定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之前,先由各地教学研究室(以下简称"教研室")在网上进行初评。现将网上初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办法

  在网上评审期间,我中心将集中把各地上报的论文、教案、课题登在中国劳动力市场网(www.lm.gov.cn)"教研教改"专版下的"2008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专栏中。请各地教研室积极组织专家对各省上报的教研成果进行评审。为了保证评分标准的统一性,"教研成果评审办公室"(简称"评审办公室")制定了"2008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论文评分标准"(见附件1)、"2008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教案评分标准"(见附件2)、"2008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课题评分标准"(见附件3)作为评分依据以供评审使用。教研成果评分请填入教研成果评分汇总表并上报。

  二、评审时间

  网上评审时间为2008年10月15-19日。请各地教研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上报的教研成果进行初评,并请于10月22日之前将评分汇总表(可从网上下载)报我中心"评审办公室"。对逾期未上报评分汇总表的视为自动放弃评选权力。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素华、齐悦臣、刘平燕

  联系电话:(010)84661083、84661087、84661206

  传 真:(010)84661080

  电子信箱: jiaoyan@nvq.net.cn

  

附件:(点击下载

  1. 2008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论文评分标准

  2. 2008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教案评分标准

  3. 2008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课题评分标准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二00八年七月十日

来源: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更新时间:2008-08-06  阅读次数: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版权信息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技术支持:北京普天合力通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support@pthl.net 电话:010-8528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