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强化措施 狠抓落实 努力塑造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新形象——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何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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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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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中就培函[2010]14号)
[湖北]强化措施 狠抓落实 努力塑造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新形象——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何小平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过厅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召开的,是我省近年来关于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召开的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层次最高的一次专题会议。这次会议我们邀请了培训就业司张斌副司长,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刘康主任等领导到会指导,参加会议的还有全省劳动保障局、企业、行业、大中专院校、培训机构等相关单位。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2007年全国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座谈会精神,分析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现状,研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文国运副厅长将代表邵汉生厅长作重要讲话,大家要学习好,传达贯彻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回顾过去,总结成绩,增强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的信心

  近年来,全省坚持一手抓鉴定数量,扩大鉴定规模;一手抓鉴定质量,维护证书信誉。从基础管理、规范操作、创新技术、加大宣传入手,严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关。

  (一)加强基础工作,质量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工作制度。从94年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以来,我省根据劳动保障部颁布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等文件要求,陆续出台了《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规程》、《湖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加强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的意见》等30多个包含鉴定申报、资格审查、考评人员选派、命题、考场监督、阅卷评分以及证书核发等内容的标准化鉴定规范和程序,进一步完善了鉴定质量检查、鉴定机构评估年检、违规查处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制定并公布了鉴定收费标准,规范了鉴定收费行为,使整个鉴定质量过程管理和内部管理处于严密的制度保障和监控之下。

  二是鉴定机构管理不断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是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最基本的载体,是强化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的重要实施部门。多年来,我们始终把鉴定机构的建设放在鉴定工作的首要位置,从鉴定机构的论证、布局和管理着手,狠抓鉴定机构的人员配备、专业设置及鉴定场所的软硬件条件是否符合鉴定工作的要求。省厅强化鉴定机构的年检和评审,对综合评定好的鉴定机构进行通报表彰,树立样板,对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其鉴定资格,始终保持了鉴定机构能够适应我省鉴定工作发展的需要。

  三是鉴定队伍素质得到整体提高。技能鉴定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鉴定质量的好坏,省厅把包括技术管理人员队伍、考评人员队伍、质量督导员队伍、命题人员队伍和专家队伍五支队伍的建设作为一个日常性的工作来抓。全省定期组织考评员和质量督导员培训学习,提高考评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考核合格后核发考评员和质量督导员证书和胸卡,统一进行管理和派遣。制定考评员、质量督导员培训、考核、使用的标准和规定,使我省质量督导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可依。省厅聘请省内大专院校和行业专家,组成不同职业的专家委员会,不断充实和补充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了专家队伍在全国新职业统考工作中的作用,提高了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

  (二)规范鉴定程序,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实施考试过程规范化管理。只有有效控制职业技能鉴定的每个过程,才能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为此,按照过程管理的原则,在组织鉴定过程中,注重抓好关键环节的管理:第一,加强题库建设。目前,我省已有100多个职业的题库,对部分职业的题库进行了更新和完善,基本上满足了各鉴定单位通用工种的用卷需要。为了保证鉴定试卷质量,对送审试卷都请专家进行审验,确认无误后才印发,降低了全省试题使用差错率。第二,规范考评员的派遣、使用与管理。将全省考评人员信息收录入库,考评人员一律从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中选派,并建立派遣记录,由考试组织单位、现场督考人员对考评人员的考评行为进行监督并反馈意见,年终综合各方面反馈意见对考评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并评选出“优秀考评员”。第三,规范统一鉴定考务管理。严格执行《全国新职业统一鉴定技术管理规程》,依照全国统一鉴定方案,严格把住资格审查关、信息上报关、考试监控关、证书核发关,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新职业统一鉴定进一步规范我省质量管理。

  二是加强鉴定过程督导。第一,建立督考制度。按照部里的要求,全国统考和全省集中鉴定期间,由省厅统一对各考点派遣质量督导员进行现场督考,安排工作人员巡视。要求各地每次鉴定考试都要派遣考评员进行过程监督。第二,规范督考程序。省厅对现场督考相关具体环节、技术流程等内容做了细致的规定,要求质量督导员严格执行,对考评员和质量督导员实行立体化管理,工作中实行回避制度,交叉派遣、强化监督。第三,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于举报案件,省鉴定中心建立台帐,做到有记录、有回复、有存档。去年共受理社会各类举报20多件,对其中查实的几起违规行为向全省进行了通报,有效地遏制了违纪、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质量管理责任。第一,指定专人负责。省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质量管理,明确规定质量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对全省鉴定质量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各地也指定专人负责质量管理工作,保证质量管理工作落在实处。第二,层层签订责任状。省厅积极响应部鉴定中心《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鉴定质量管理意识,促进职业技能鉴定事业的健康发展倡议书》,与各地签订了质量管理责任书,并要求市州与所辖鉴定所(站)签订质量责任书,明确质量管理联络员,对质量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凡发现有考风考纪不严问题,坚决取缔考试资格。第三,切实做好考试试卷保密工作,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做好统考试卷的接收、传递工作,从试卷的分装,打包等每一步都责任到人、分工明确,严守保密规定,加强试卷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保密工作,确保试卷安全送达考点和回收。

  (三)创新质量管理技术,质量管理信息化程度进一步推进

  运用智能化手段开展技能鉴定,大力推进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一是统一使用考务管理系统。在全省各级鉴定机构推广使用国家考务管理软件,为全省400多个鉴定单位配备了管理系统。加强对工作人员考务管理软件使用的培训,提高软件使用水平,实现了使用考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成绩登统、证书打印,规范了考务管理行为。确保各项考务管理数据的准确和客观,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推广智能化考试。大力推行智能化考试方式,理论知识采用题库命题、操作技能采用模块化命题技术,积极在新职业考试中使用智能化平台,促使鉴定方式由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以提高考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是推行电子政务。省厅加快了职业资格工作网络建设。省中心网站于2004年开通以来,实现了政策宣传、信息发布、证书查询、数据下载等功能,在促进考务公开和管理网络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市或开通专门的职业技能鉴定网,或在劳动保障网上开辟专门网页,积极推进职业技能鉴定的网络化管理。

  (四)加大舆论宣传监督,全省鉴定市场进一步规范

  一是接受社会监督。省厅多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质量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通过在报纸、网站等媒体发布鉴定公告,向社会公布质量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欢迎和鼓励社会各界对鉴定违纪、违规现象进行举报,并郑重承诺,对举报的质量案件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质量举报电话的公布,既向全社会展示了省厅的诚信和透明度,也对各鉴定机构起到了警示作用,规范了我省鉴定秩序和市场秩序。

  二是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套印了省中心网址和质量举报电话,让每一个持证者便于查询和举报。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并郑重承诺,对举报的质量案件经调查证实一律严肃处理,形成行政监管、社会监督、机构人员自律约束机制,有效的遏止了鉴定违规行为。

  二、正视问题,深刻剖析,充分认识抓好鉴定质量的重大意义

  经过多年努力,目前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良好的工作环境日渐形成,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方面大力关心支持,广大劳动者积极参与,使全省职业技能鉴定事业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省鉴定质量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些地方违规申报、超范围鉴定、跨地区鉴定、监考不严,不鉴定发证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地方大量职业资格证书来源不清,有非法印制和擅自调剂证书之嫌。上述现象的存在,已严重影响我省鉴定事业的发展和证书信誉。深入分析原因,主要表现在:

  一是认识不清晰。有些同志认为,目前社会上证书种类很多,鉴定工作实现大发展就必须要“圈地”、“占地盘”,工作重点应该是规模发展,有规模才有地位,上规模才能讲质量,质量管理问题不宜操之过急等等。培训鉴定虚假广告盛行,收费标准执行不严。还有人认为,鉴定考核又不是高考,差不多就行了。正是这些认识和想法,导致驱利而浮躁,不能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利益的关系,忽视鉴定质量,个别地方鉴定考场纪律混乱,监考人员责任心差,考生集体作弊情况时有发生。

  二是机制不完善。目前由于相关机制不够完善,尤其是激励与退出机制不到位,使一些规范运行的机构与行为得不到及时的宣传引导和激励,也使一些不规范的机构与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治与取消资格等处理,导致鉴定秩序不规范,影响了鉴定质量的提高。个别地方工作管理不严格,现有的工作制度不能得到很好地落实,有些鉴定机构降低及格分数线和职业标准而发证。有些培训鉴定机构还存在通过修改考生个人报名信息跨地区鉴定的问题,甚至个别鉴定机构存在不鉴定发证现象。

  三是制度不健全。由于我国鉴定事业发展时间比较短,一些规章制度尚不健全,加之部分技术标准滞后或缺乏。一方面容易造成大家无法可依,对于已经发现的问题在处理上缺乏法律依据;另一方面不能满足鉴定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这些使大家在鉴定工作实施中,因尺度把握不好而违规,或人为因素降低鉴定质量,有些鉴定所(站)设备陈旧,技术方法比较落后,鉴定程序简单,特别是对复合技能型人才、知识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评价手段比较单一和简单化。

  四是理论研究不够。鉴定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也是技术性较强的考试活动,而鉴定工作始终处在边实践边建设的状态,大家忙于规模发展和一些事务性工作,忽视了对鉴定实践与质量进行系统的总结、思考和研究。因此,鉴定工作带有一定的盲目性,鉴定环节人为因素过多,制约了鉴定质量的提高。表现为考场设置与管理等环节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对考试理论、技术以及企业科技应用水平缺乏系统的研究和探讨,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卷库等配套资料的开发和使用跟不上科技水平的发展,从数量到质量都不能完全满足鉴定工作的需要。

  五是机构编制不顺,经费投入不足。目前各鉴定机构特别是县一级鉴定机构受到人员编制的限制,一人承担多个部门、多项事务,工作量很大,任务很重,加之这几年劳动保障政府重视、社会关注、人民关心,专项性、突击性活动很多,经常又被抽调,所以各地都在叫人手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我省鉴定质量管理工作。

  六是执行力不强。前面谈到鉴定质量存在的问题,有很多影响因素,但是从鉴定系统自身的工作来检查,我们有好的政策,好的制度,良好的工作条件,为什么还有违规现象?且屡禁不止?这主要是执行力不够的问题。表现为部分地区自律性不够,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扰乱了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秩序,损害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

  面对当前鉴定质量管理出现的问题,全系统的同志们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抓好鉴定质量管理的重大意义。

  第一,抓好鉴定质量管理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是为满足劳动者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要,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评价和鉴定,而这种评价和鉴定能否客观、公正、科学和规范,关键是质量。职业资格证书能否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取得良好的社会信誉,树立权威性,关键还是质量。职业技能鉴定是面向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一项社会公益事业,从本质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影响和威望,不能依靠行政力量,而是靠自身的质量,靠证书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被社会公认的程度。因此,只有加强对鉴定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纠正各种干扰和破坏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秩序的行为,才能使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权威性、科学性、有效性得到根本保证。

  第二,抓好鉴定质量管理是提高我省广大劳动者素质的必然要求。湖北作为老工业基地,要实现中部崛起,走新型工业化之路,必须大力发展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这就需要培养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技能人才队伍造。这就对具有职业导向功能的职业资格证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强化鉴定质量管理,进一步严格审核标准,规范考务流程,优化评价体系,坚持评价标准,提高证书含金量,提升城乡劳动者技能水平,培养一大批既有理论水平扎实、实际操作技能过硬的实用型人才,提高我省技能劳动者整体水平,促进就业,为湖北在中部实现战略崛起提供人才保障,为我省人力资源开发最终走向国际化,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创造条件。

  第三,抓好鉴定质量管理是树立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品牌的重要内容。证书质量问题,不仅事关证书生命力,更重要的是关系持证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各级鉴定机构作为窗口服务部门,只有通过规范机构内部管理,优化工作程序,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才能得到全社会的认可和积极参与,树立我省职业鉴定机构品牌;只有全面落实“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原则,自觉贴近企业、贴近劳动者,自觉深入企业、深入学校、深入社会,积极主动地开展评价和认证服务,才能得到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学生的真正认同,树立我省职业资格证书品牌。

  三、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开创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新局面

  省厅在“十一五”规划中,把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同就业、社会保障工作列为同等重要的位置。在事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刻,强化质量管理,推进鉴定工作规范运行,是当前我省鉴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我们必须进一步树立鉴定质量管理意识,强化全系统执行力建设,从规章制度、约束机制和操作程序上切实把好鉴定质量关。

  (一)明确责任,增强鉴定质量管理意识

  我们常说,扩大证书的覆盖面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基础,没有数量就没有地位;加强质量管理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根本,没有质量就没有生命力。但是我们现在要提倡有数量的质量。在新形势下,增强鉴定质量意识,注重社会效益,提高服务水平,就必须自觉执行和维护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从我做起、从日常工作做起,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一是坚持质量第一、社会效益第一的方针。全省鉴定系统的同志们应始终把是否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素质,是否有利于增强企业效益,是否方便企业和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作为衡量鉴定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坚决反对削弱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和损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形象的行为与做法,自觉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恪守诚信服务,完善职业道德规范。部中心要求将签订质量管理责任书以制度方式确立下来,会上,省厅和各地也将签订质量管理责任书,会后,各地要与辖区各鉴定所签订质量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层层把关。今年鄂州会上,省厅表彰了十家“诚信单位”和百名“优秀考评员”。下阶段,省厅将继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诚信单位”和“百名优秀考评员”评比活动,制定统一标准和评比方法,对达到标准的由省厅授牌,推进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培养一支“科学严谨、开拓进取、务实高效、公正廉洁”的管理人员、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人员工作队伍。

  (二)严肃纪律,加强全系统执行力建设

  抓鉴定质量,关键在人,在于大家是否能落实、执行政策。因此加强执行力建设,就是提高执行命令、完成任务、达到目标的能力,也就是常说的“抓落实”。为加强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省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的意见》(鄂劳社发[2007]39号)文件。就加强质量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统一全省鉴定申报标准、规范鉴定考务管理程序、夯实鉴定工作基础、严格证书管理和核发、加大鉴定质量监管力度等6方面工作提出了26条具体规定,希望同志们逐条研究、逐项落实,这里重点要强调省市县同步问题,要讲纪律,确保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打折扣得到贯彻落实。一要正确把握执行方向。“上面千条线,底下一根针”,基层鉴定机构既是各项工作的最终落实环节,也是执行力建设好坏的直接体现。目前,全省大部分劳动保障部门的鉴定工作机构的人员业务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财政基本没有投入,可事业要发展,要养人、养事,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生矛盾时,有的基层工作机构偏重于经济效益,对鉴定质量有一定影响。对此,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鉴定质量管理,那就是自毁长城,最终毁掉的是我们的事业。要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扩大鉴定规模,以严格质量管理促鉴定事业的发展。二要提高执行能力。湖北的鉴定工作在全国有位置、有影响,得到过劳动保障部的充分肯定。但是,当前我省鉴定质量问题在全国又比较突出,分析其原因,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全省鉴定系统执行力不够,再好的政策、再好的措施,不能很好的贯彻落实,终究只是“文字”。为此,全省鉴定系统的同志们,务必要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坚持局部服从全局。湖北在全国是局部,各市州在全省是局部,在抓鉴定质量管理这个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上,一定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守纪律,上下一致,关系顺畅,政令畅通,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厅一系列政策措施,有些政策的执行可以结合当地实际,但在鉴定质量的管理上,在考务管理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一个标准、一个声音。做到实际执行中不走调、不变样、不变味,才能维护好这来之不易的良好工作环境,才能切实维护好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

  (三)加强管理,建立鉴定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强化鉴定管理是实现新形势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新突破的关键,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要从制度建设入手,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强化管理的规范性和操作的执行力,建立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加强质量督导机构建设。省厅决定在省鉴定中心增设质量督导部,负责对全省鉴定质量进行管理和监控。未设立专门质量管理部门的地区,要指定专人负责质量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质量督导工作机构。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落实好这项工作。二是全面落实“红、黑”榜制度。各地要制定对优秀所(站)、优秀工作者的激励政策,调动更多的机构和个人向他们学习。对那些长期不开展鉴定、或存在重大问题的鉴定所(站),要限期整改,直至撤消。严格执行鉴定所(站)年检换证制度,依法进行管理。加大民办培训机构诚信体系建设,2005年,省厅对全省民办培训机构进行了一次清理整顿,依法撤消了60多家民办培训机构,规范了工作秩序。目前,劳动保障部正在制订民办培训机构诚信体系建设标准,下阶段,省厅将对全省民办培训机构统一进行评估授牌,年培训和鉴定规模同时达到200人将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估标准。对连续3年评估未达标的培训机构进行警示,整改不合格者实行推出机制。三是加强质量督导。结合国家“统考日”的实施,省厅统一对各考点派遣质量督导员进行现场督考,安排省厅工作人员巡视。各地每次鉴定考试都要派遣考评员进行过程监督。有效推动各地鉴定质量管理工作。四是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各地要形成举报、查处、通报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台帐,做到每起质量举报有记录、有回复、有存档。五是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向社会公布质量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欢迎和鼓励社会各界对鉴定违纪、违规现象进行举报,对反映情况的举报人热情接待。六是大力推动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提高鉴定机构质量管理水平。省厅将在全省逐步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界时将组织专门培训,邀请劳动保障部专家授课,希望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战线的同志们积极参与,做好质量体系认证的各项准备工作。

  同志们,我们面临的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劳动保障部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团结奋斗,知难而进,开拓进取,努力塑造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新形象。

  谢谢大家!

来源: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更新时间:2007-06-0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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