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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的前身是成立于1961年的中国远洋运输公司,四十多年来中远集团一直是国内最大规模的航运企业。伴随着业务的迅速拓展,中远集团技术工人队伍规模不断壮大,对技术工人的技能水平、服务意识和创新能力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引导下,中远集团总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不断加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力度,给予该项工作充分的关注与支持,在组织领导、经费投入、培训鉴定、宣传导向、激励政策等方面采取了很多有效措施。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中远集团加快落实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取得了实际效果,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步入快速有序轨道,有效缓解了中远集团技能人才的紧缺局面,主要经验做法可以概括如下:
一、统一组织集团范围内的技师、高级技师鉴定和评审,确保高端人才的高起点、高水平和高质量
质量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生命线,是决定工作成败的主导因素。中远集团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严格遵循质量第一的宗旨,以对企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质量建设工作。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鉴定质量,我们的实际做法是,凡申请参加技师、高级技师鉴定的技术工人,必须经中远集团培训中心集中培训,并把集中培训作为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的必备条件之一。中远集团总公司负责组织技师和高级技师技能鉴定和评审,统一标准并严格把握条件,保证技师和高级技师的质量和水平。学员在培训合格后,将按照鉴定程序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的考核,考核合格者,再经集团总公司统一评审,经中远集团技师、高级技师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以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技能鉴定主要考察工人的实际操作水平和理论能力,论文答辩主要针对工人的综合能力和对某一个问题的具体解决办法,工人可以在此环节展示绝活绝技。评审环节主要考察工人在实际工作中的工作态度、作用发挥、创绩创效以及资历学历等。针对培训、鉴定和评审三个环节,中远集团总公司制定了明确的标准、规范,保证鉴评出来的技师和高级技师不仅技术精湛,而且个个善于言传身教。
青岛远洋船员学院是中远集团所属唯一一所专门培养远洋船员的高等院校,拥有专业化的师资队伍,能够为水上专业技能人才评价提供全方位的培训和鉴定服务。学院根据学员的实际情况,在教学内容上,不仅注重学员理论知识的系统化、深度拓展,更注重突出“新设备、新工艺、新方法”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有针对性的授课,确保培训内容适用、对路、紧密结合实际。在培训方式方法上,学院选派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授课,同时,采取多媒体教学、模拟器、面授和现场指导相结合、学员座谈交流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穿插进行。在培训效果上,注重结合生产实际进行教学,在论文的编写和技术报告中指导学员密切联系自己的工作岗位,发挥学员的自主创新能力,确保学员通过认真学习,刻苦钻研,提高知识技能并用于实践,将所学技术理论知识与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紧密结合,挖掘和发挥自身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交流和合作,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取得了很好的培训效果,得到了学员和其所在单位的一致好评。
二、努力培养适应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实际需要的考评员队伍
中远集团主业是航运、物流和修造船,特殊工种较多,社会鉴定资源和水平不足。开展好职业技能鉴定,必须培养中远集团内部的考评员队伍。内部考评员,熟悉集团生产技术特点,又具备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2006年与地方劳动保障机构,结合集团特殊工种的实际要求,开办了一期中远集团考评员培训班,培养了50名考评员。今后,我们还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培养针对中远集团工种特点的考评员。
三、开展船舶水手、机工初、中、高级职业技能认定
船员上船工作必须考取国家海事局颁发的船员适任证书。船舶水手和船舶机工同样需要经过严格考试,才能取得值班水手和值班机工适任证书。因此,在船舶上工作的水手、机工都具备较强的职业技术能力。根据他们的工作时间和在船任职情况进行初、中、高级工认定,对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船员颁发初级、中级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目前,中远(集团)总公司已经颁发了《中远集团水上工种初、中、高级工认定办法(试行)》。中远集团以此为依据已经在大连远洋运输公司开展首批50名船舶水手和船舶机工职业资格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持有适任证书、具备相应条件和要求的船舶水手、船舶机工通过一定程序的技能考核认定,直接颁发国家初级、中级和高级职业资格等级证书。通过认定评价,并颁发技术资格证书,增强了广大船舶水手、机工的技能人才角色意识,强化了他们学习业务、钻研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壮大了技师和高级技师的后备人才队伍规模。
加强初中高级技术工人培养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能够为技师和高级技师培养储备后备力量,同时还可以加大技师和高级技师的竞争力度,保证技师和高级技师的高起点和高水平。高端人才的高水平又带动了初中高级技术工人队伍技能水平的提升,从而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四、完善规章制度建设,构筑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制度体系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集团组织各直属单位起草制定了一系列有关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办法、鉴定标准、规范及鉴定试点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这些文件提出了高技能人才队伍试点工作目标和任务,规范了培训及技能鉴定工作程序和要求,使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这些文件包括:《关于加强中远集团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远集团技师、高级技师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中远集团技师、高级技师技能鉴定管理办法(试行)》、《中远集团技师、高级技师技能鉴定标准和规范(9个工种)》、《中远集团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方案》和技能鉴定试题库。上述9个工种外的其他试点工种的鉴定标准和规范目前多为行业空白。针对这一状况,有关单位加大了研究力度,2007年年底完成喷砂工、弯板工和抛丸工等6个特殊工种的鉴定标准和规范的制订工作。这一成果将直接推动下一阶段中远集团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集团所属各公司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单位的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规定。技术业务方面的考核指标包括:技术攻关、革新成果、传授技艺、完成任务、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等。劳动态度方面的考核指标包括:遵纪守法、服从分配、职业道德、出勤率、劳动纪律、文明生产等。根据各项指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程度,设计相应的权数。科学的考评指标体系,对于客观、公正地评价技师、高级技师在生产实践中的绩效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利于更好地发现人才、使用人才和激励人才。
五、落实高技能人才津贴政策,使技师和高级技师的价值得以体现
中远集团在《技师、高级技师评审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对于聘任的技师每月最低给予不低于200元的津贴,高级技师每月给予不低于400元的津贴。作为指导标准,多数用人单位都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提高了实际数额。津贴数量虽然有限,却体现了公司对工人技术能力、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的尊重,使工人们切实感受到国家、社会和公司对他们自身价值的认可。因此工人们对此倍加珍惜,都主积极报名参加技能培训与鉴定,提高技能等级水平。
六、争创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中远集团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速度和规模,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通知》(劳社部函[2008]2号)精神,中远集团制定了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提出了技能人才管理工作机构建设、制度建设、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规划。通过争创示范基地,中远集团要力争形成航运、物流和修造船三个符合各自行业特点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航运:根据船舶发展和生产特点以及国际(国家)海事组织对船员技能的实际要求,积极开展技师、高级技师鉴定前脱产培训(一个月),提高船舶水手、机工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在船舶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传、帮、带”活动,将高技能人才的技艺广泛传授,提高船员队伍的整体技术水平。
物流:针对物流专业技能人才分布较为分散的特点,采取组织集中脱产培训、鉴定。对已获得技师、高级技师的人员进行继续教育,推行适度的技师、高级技师研修活动,使其技术能力保持较高水平。
修造船:作为技术密集、劳动力密集行业,采取师傅带徒弟的形式,利用与外方合作的有利条件,坚持通过系统的技师研修制度,分期、分批选派优秀人才到国外进行研究深造,提高技术工人的技术水平。尝试在关键职业(工种)、关键岗位、关键工序设立“首席技师”,带动技能人才的整体技术水平。
经过几年的努力,中远集团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助推中远集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帮助中远集团进一步树立了负责任、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的社会形象,技能人才培养的辐射效应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内同行业总体竞争能力的提高。时代呼唤技能人才,中远集团的发展需要技能人才。中远集团现有技能人才队伍规模和技能水平还难以满足中远集团生产发展的需要。我们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创新思路、机制和方法,打造更多更优秀的技能人才,为中远集团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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