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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通用管理能力项目基础级认证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各高校及有关单位:

  根据劳动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开展通用管理能力项目培训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鉴发[2003]10号)的要求,通用管理能力培训试点单位需具备至少2名持有部鉴定中心统一颁发的基础级的《通用管理能力师资证书》的培训教师。为配合各省劳动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及有关单位开展通用管理能力项目认证,加快复合管理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我中心受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将于5月11至14日在广东省珠海市举办通用管理能力项目基础级认证师资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的人员,是各单位推荐作为通用管理能力项目基础级认证培训教室的人员。被推荐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管理学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管理或管理教学实际工作满3年,或在管理岗位上工作满5年。

  二、师资管理办法

  1、各培训试点单位的培训教师授课前须参加统一系统的师资培训,通过认证后获部中心颁发的通用管理能力师资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等级的教学培训工作。

  2、获师资证书的教师在各省鉴定中心备案,统一管理,每两年参加一次资格复查。

  三、收费标准

  师资培训、考核、证书、资料费1380元/人。交通、食宿自理。

  四、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5月10日下午2点至5点整。

  培训与考核时间5月11日至14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报到及培训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广东省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联系人:杜海东。

  联系电话:0756-7796216。

  五、其它

  1、参加培训班的人员请于5月9日前填写《通用管理能力项目基础级认证师资培训资格审批表》,并张贴照片和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传真回我中心。另报到时,请携带审批表和小一寸近照一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和所在单位,报到时按单位统一交会务组。

  2、联系人:亓老师

  联系电话:010-82564132转208

  传真:010-82561682

  附件:1、师资培训班日程安排

     2、通用管理能力项目讲师资格审批表

     3、广东省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位置图

     4、通用管理能力项目简介


二○○六年四月七日





来源:天向互动教育中心
来源:  更新时间:2006-08-0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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